防治土地荒漠化 保护和扩大绿洲
为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熊辉银

新疆全区国土面积166万平方公里,其中荒漠化土地面积108.6万平方公里,沙漠化土地面积79.59万 平方公里。全区近三分之二的土地和1200多万人口正受到荒漠化的危害和威胁。

为加快荒漠化治理步伐,自治区党委、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沙治沙若干 规定》、《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》等法规、政策,并相继启动了以防沙治沙为主要内容 的"三北"防护林四期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、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、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 合治理项目等重点生态工程,开展了森林分类经营、平原荒漠河谷林封育管护工作,加强了林木采 伐和征占用林地的管理。全区人工绿洲面积由建国初期的1.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7万多平方公里,森 林覆盖率由1980年的1.03%提高到现在的2.1%,人工林累计保存面积达102.3万公顷,封沙育林育草 113.3万公顷,全区93%的农田得到了林网的有效保护。和田地区还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颁发的"全 世界防止土地退化和荒漠化成功业绩奖"。生态环境的改善,极大促进了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。

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,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新疆防治荒漠化的总体思路是: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六大精神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,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,以重点生态工程为依 托,以科技创新为支撑,加速荒漠化治理进程,加大人工造林种草、飞播造林、封沙育林(草)力 度,建设多林种、多树种、乔灌草、网片带相结合的防护体系,改善生态环境,确保生态安全,维 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,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 定坚实基础。